1. | 通報成員:美國 |
2. | 負責機構:環(huán)保署(EPA) (102)。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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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殺蟲劑
ICS:[{"uid":"65.100"}] HS:[{"uid":"3808"}] |
5. |
通報標題:木素磺化鹽;免除殘留殺蟲劑容許量要求頁數:9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環(huán)保署提議規(guī)定免除44項各種木素磺化鹽化學制品——當根據經1996年食品質量保護法案(FQPA)修訂的聯邦食品、藥品及化妝品法案(FFDCA)將其作為非活性成分用于生長中的農作物或收獲后未加工的農產品及動物的殺蟲劑中時——在未加工的農產品內部或表面的殘留容許量要求。本法規(guī)消除了制定木素磺化鹽化學制品殘留最大容許量的需要。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生命和健康。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5/04/18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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