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關于美國政府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的2009年氣候安全法(HR 2454, The American Clean Energy and Security Act)在今(2009)年5月15日由能源與商務委員會主席魏斯曼(Henry A. Waxman)及小組委員會主席馬基(Edward J. Markey)正式提出,委員會將在18日完成審定,預計在月底休會前通過全院表決。
本項900頁的法案將會創(chuàng)造數以百萬計與清潔能源相關的工作機會,為消費者省下幾十億美元的能源費用,促進美國能源的獨立與安全,同時遏止全球暖化日趨嚴重。本法將透過總量管制與交易(Cap-and-Trade)方式,以2005年為基準,到2020年減少17%的排放量,同時也發(fā)布了再生能源電力的標準及能源效率改善命令。初期政府將免費配發(fā)85%的排放配額及許可證,以減低對產業(yè)的沖擊,同時也提供許多財政補貼,協(xié)助工業(yè)過渡到清潔能源的經濟模式。不過,這項計劃與歐巴馬原訂排放配額100%以拍賣售出,以補貼中低所得家庭的能源花費的方式相差甚遠,只有15%的排放配額將透過拍賣方式售出。
由于免費核配給重工業(yè)的的方式令許多環(huán)保團體為之光火,綠色和平組織(Greenpeace)即聲明不支持本法案現有狀態(tài)。而美國太空總署(National Aeronautics and Space Administration, NASA)科學家韓森(James Hansen)亦主張用碳稅(carbon tax)取代總量管制交易。2008年諾貝爾經濟學家得主克魯曼(Paul Krugman)17日在紐約時報的專欄曾發(fā)表意見,在他看來碳總量管制交易一定優(yōu)于碳稅,兩者皆有效限制污染,但實際上總量管制交易在國際合作上較為有效,并指出免費配發(fā)排放額度對業(yè)者同樣有減量誘因,因為他們可以將減量后多余的排放額度出售,這不僅是理論,就像之前二氧化硫的總量管制交易一樣,同樣給予電力業(yè)免費的排放額度,但政策卻相當成功,且能有效控制酸雨。雖然本法仍有政治賄賂工業(yè)的嫌疑,但至少比完全沒有任何法律規(guī)范來得好許多,至少現在美國可以采取行動了。
目前密執(zhí)安州民主黨眾議員丁革爾(John Dingell)、德州眾議員格林(Gene Green)及包契爾(Rick Boucher)宣布支持該法案,不過此三人分別被視為汽車業(yè)、石油業(yè)及燃煤業(yè)的長期支持者,幾乎都是以產業(yè)利益為優(yōu)先而支持此法。而同黨議員也并非完全一面倒支持本法,例如喬治亞州的巴洛(John Barrow)即擔心此成本將轉嫁給消費者,讓高污染的能源更加昂貴又不發(fā)展清潔能源。
本法涉及許多再生能源及減碳技術補貼、能源效率改善方案,以及排放權國際保留程序,被視為近期即有可能通過的法案之一,預計兩黨修改若干條文后即將正式進行立法程序,屆時將會成為美國在減緩全球暖化措施最主要的法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