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7日,阿根廷生產(chǎn)發(fā)展部發(fā)布第488/2020號公告,對原產(chǎn)于泰國、印度尼西亞和中國的自行車輪胎(西班牙語:neumáticos (llantas neumáticas) nuevos de caucho del tipo de los utilizados enbicicletas)啟動第三次反傾銷日落合并情勢變遷復審立案調查。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19年9月~2020年8月,損害調查期為2017年1月~2020年8月。涉案產(chǎn)品的南共市稅號為4011.50.00。
2001年9月21日,阿根廷對泰國、印度尼西亞和中國的自行車輪胎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2009年9月17日,阿根廷原生產(chǎn)部發(fā)布第377號公告,對泰國、印度尼西亞和中國涉案產(chǎn)品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2015年9月17日,阿根廷原經(jīng)濟與公共財政部發(fā)布第946號公告,對該案作出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裁定中國、泰國和印度尼西亞涉案產(chǎn)品的最低離岸限價分別為5.72美元/千克、4.67美元/千克和3.99美元/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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