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智利 |
2. | 負責機構:能源部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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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車輛液化天然氣(LCNG)加氣站的設計、建造、運行、維護和檢查,包括設備、安全和控制裝置。
ICS:[{"uid":"75.180.01"},{"uid":"75.180"}] HS:[{"uid":"8708"}] |
5. |
通報標題:智利標準 (NCh ISO) No.16.924:2017“天然氣加氣站-車輛液化天然氣(LCNG)加氣站”頁數(shù):96 使用語言:西班牙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 正式的智利標準提案 (NCh ISO) No. 16.924:2017,由國家標準協(xié)會批準。 通報的標準規(guī)定了車輛液化天然氣(LCNG)加氣站的設計、建造、運行、維護和檢查,包括設備、安全和控制裝置。還規(guī)定了使用液化天然氣作為車輛加氣的現(xiàn)場氣源的加氣站(LCNG加氣站)的設計、建造、運行、維護和檢查,包括加氣站的安全和控制裝置以及特定的液化天然氣加氣站設備。 注:特定的CNG設備涉及ISO 16293。通報的標準適用于接收符合當?shù)剡m用氣體成分法規(guī)或ISO 13686氣體質量要求的液化天然氣和其它富含甲烷的液化氣體的加氣站。包括從LNG儲罐加氣接口到車輛加氣嘴的所有設備。本文件不包括LNG儲罐加氣接口本身和車輛加油嘴。還包括具有以下特征的加氣站:私人通道;公共通道(自助式或輔助式);計量分配和非計量分配;固定式LNG存儲加氣站;移動式LNG存儲加氣站;移動式加氣站;多燃料加氣站。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健康安全;質量要求。 |
8. | 相關文件: ?智利標準 (NCh ISO) No.16.923:2017“天然氣加氣站-用于車輛加氣的天然氣(CNG)站”。 |
9. |
擬批準日期:
- 擬生效日期: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通報之后3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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