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韓國 |
2. | 負責機構(gòu):韓國食品藥品管理部(MFDS)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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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藥品,準藥品。
ICS:[{"uid":"11.120.10"}] HS:[{"uid":"30"}] |
5. |
通報標題:部分修訂藥品等效性測試標準頁數(shù):48 使用語言:韓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韓國食品藥品管理部(MFDS)擬修訂藥品等效性測試標準中的以下內(nèi)容: 1.應(yīng)進行給藥研究,并提交其報告以影響腸溶衣產(chǎn)品的劑型性質(zhì); 2.判斷比較溶出度的等效性,只能采用相似性因子,而不能同時采用平均溶出率方差和相似性; 3.應(yīng)確定要提交的變更級別和數(shù)據(jù),以改變制造程序和制造場所; 4.應(yīng)擴大生物等效性研究的豁免范圍,以反映ICH指南M9的建立。 |
7. | 目的和理由:確保藥品安全管理;保護人類健康安全。 |
8. | 相關(guān)文件: 食品藥品管理部(MFDS)公告No. 2020-591 (2020年12月29日)。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通報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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