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坦桑尼亞 |
2. | 負責機構:坦桑尼亞標準局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
4. | 覆蓋的產(chǎn)品:與食品接觸的材料和物品(ICS 67.250)。
ICS:[{"uid":"55.040"}] HS:[{"uid":"3923"}] |
5. |
通報標題:AFDC 2(66)CD2與食品接觸的包裝材料和物品-一般要求頁數(shù):22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本標準規(guī)定了與食品接觸的包裝材料和物品要求及其后續(xù)使用要求。本標準是對被認為在毒理學上安全的與食品接觸的包裝材料和物品要求的指導,而不是對實際加工或使用方式的指導。 |
7. | 目的和理由:消費者信息、標簽; 保護人類健康安全;質(zhì)量要求。 |
8. | 相關文件: ?FTZS 2929-2:2021:與食物接觸的玻璃空心器-鉛和鎘的釋放-第2部分:允許限值 ?AFDC 2(229)CD2:確定打算與食品接觸的塑料材料和物品的成分的特定和/或整體遷移-分析方法 ?AFDC 2(231)CD2:與食物接觸的塑料材料規(guī)范第3部分:著色劑 ?FTZS 2921-1:2021:與食物接觸的陶瓷炊具-鉛和鎘的釋放-第1部分:測試方法 ? FTZS 2923-2:2021與食物接觸的陶瓷炊具-鉛和鎘的釋放-第2部分:允許限值 ?TZS 2247食品安全前提方案-第4部分:食品包裝制造 ?FTZS 2927-1:2021食品接觸塑料材料規(guī)范第1部分:聚丙烯(PP) ?FTZS 2927-2:2021食品接觸塑料材料規(guī)范第2部分:聚乙烯(PE) ?FTZS 2927-4:2021食品接觸塑料材料規(guī)范第4部分:聚氯乙烯(PVC) ?FTZS 2927-5:2021食品接觸塑料材料規(guī)范第5部分:聚苯乙烯 ?FTZS 2930:2021:用于食品服務的橡膠和塑料手套-限值或可提取物質(zhì)。 |
9. |
擬批準日期:
2021年7月 擬生效日期: 批準之后6個月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通報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