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泰國 |
2. | 負責機構:工業(yè)部工業(yè)建設廳(DIW)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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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危險物質。
ICS:[{"uid":"11.120.10"}] HS:[{"uid":"9802"}] |
5. |
通報標題:工業(yè)部通報:生產商、進口商、出口商或擁有者根據工業(yè)建設廳的授權聲明有害物質 (No.2) B.E. 2563 (2019)頁數:13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 修訂法規(guī)并更新危險物質清單,以便生產商、進口商、出口商或擁有者根據工業(yè)建設廳的授權聲明危險物質 B.E.2547 (2004)。 本通報在皇家公報上公布,并于2021年3月3日生效。 備注:本通報中新增的有害物質是指鹿特丹公約、水俁公約、斯德哥爾摩公約、蒙特利爾議定書或聯(lián)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公1988規(guī)定的受控化學品。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健康安全;保護環(huán)境。 |
8. | 相關文件: ?工業(yè)部通報:生產商、進口商、出口商或擁有者根據工業(yè)建設廳的授權聲明有害物質B.E. 2547 (2004) |
9. |
擬批準日期:
2020/12/18 擬生效日期: 2021/03/03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不適用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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