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美國 |
2. | 負責機構:交通部(DOT)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661)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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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電動車輛
ICS:[{"uid":"43.120"}] HS:[{"uid":"8703"}] |
5. |
通報標題:聯邦機動車輛安全標準;電動車輛;電解液溢出及電擊防護頁數:18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本文件響應要求再審議該局2010年6月14日發(fā)布的一項最終規(guī)則的請求。該最終規(guī)則修訂了電擊保護要求,以促進燃料電池車輛(一種電動車輛類型)和新一代混合動力和電池電動車輛的開發(fā)和采用。本文件針對在關于再審議請求中提出的涉及標準的適用性范圍、標準中的定義、電能儲存/轉換系統(tǒng)的穩(wěn)定性要求、電氣隔離要求、測試規(guī)范和電氣隔離監(jiān)控要求、碰撞試驗之前電能儲存裝置的充電狀態(tài)、一種擬議的符合電氣安全選項的保護屏障、使用蘀代氣體進行氫燃料電池車輛碰撞試驗,以及一種擬議的符合電氣安全選項的低能量等問題。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生命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11/09/12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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