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7日,WTO保障措施委員會發(fā)布馬達加斯加代表團于12月14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報,馬達加斯加決定終止對進口食用植物油和人造黃油(法語:Huiles végétales alimentaires et margarines)保障措施調查,不實施保障措施。
2019年8月14日,馬達加斯加對進口食用植物油和人造黃油啟動保障措施立案調查。2020年9月18日,WTO保障措施委員會發(fā)布馬達加斯加代表團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報,馬達加斯加對進口涉案產品以到岸價(CIF)征收保障措施稅,措施預計自2021年1月起生效,有效期為4年,具體如下:第一年為21%,第二年為20%,第三年為19%,第四年為18%。該案涉及馬達加斯加稅號15079000、15071010、15089000、15091010、15099000、15100000、15111011、15111091、15119000、15121110、15121900、15122110、15122900、15141100、15141110、15141900、15149110、15149900、15171000、15179010、15179090和15180000項下的產品。涉案產品的主要進口國為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和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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