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孟加拉國 |
2. | 負責機構: 孟加拉國食品安全局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食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所有貿(mào)易伙伴
|
5. |
通報標題:2023年食品安全(包裝食品標簽)法規(guī)草案使用語言:英語 頁數(shù):20頁 鏈接網(wǎng)址:https://bfsa.portal.gov.bd/sites/default/files/files/bfsa.portal.gov.bd/page/c6eaf0ee_f70a_42b9_ab35_48f1ccc4878e/2023-07-26-10-19-93d048e60100e7dfc40ee1ce0004fade.pdf |
6. |
內(nèi)容簡述: 該包裝食品標簽條例草案旨在為消費者提供有關其購買食品的準確和基本信息,從而保護消費者的健康和安全。制定這些條例是為了確保食品制造商和分銷商在給產(chǎn)品貼標簽時遵守特定標準。該條例的起草過程主要是將現(xiàn)有法規(guī)與國際上遵循的食品法典準則以及印度和歐盟(EU)的法規(guī)進行比較。該條例包括標簽、包裝食品標簽的一般條件、標簽要求,如食品名稱、配料表、食品添加劑聲明、配料定量聲明、造成過敏或不耐受的包裝食品標簽的特殊條件、營養(yǎng)信息、制造商或 FBO 的名稱和完整地址聲明、進口食品的原產(chǎn)國、日期標記等。 |
7. |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10.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公布日期: 待定。 |
11. |
擬生效日期:
應在官方公報公布日期起六個月后生效。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23年10月23日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咨詢點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Sourav Singha
學術主任(認證司)
孟加拉國食品安全局
BSL Office Complex (Building-2)
119, Kazi Nazrul Islam Avenue, Shahbagh, Dhaka-1000
電話:+(880 22) 2222 7596
手機:+(880 16) 7639 7266
電子郵箱:sps@bfsa.gov.bd
網(wǎng)址:http://www.bfsa.gov.bd/
|
應孟加拉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3-08-24如下信息: 2023年食品安全(包裝食品標簽)法規(guī)草案
該包裝食品標簽條例草案旨在為消費者提供有關其購買食品的準確和基本信息,從而保護消費者的健康和安全。制定這些條例是為了確保食品制造商和分銷商在給產(chǎn)品貼標簽時遵守特定標準。該條例的起草過程主要是將現(xiàn)有法規(guī)與國際上遵循的食品法典準則以及印度和歐盟(EU)的法規(guī)進行比較。該條例包括標簽、包裝食品標簽的一般條件、標簽要求,如食品名稱、配料表、食品添加劑聲明、配料定量聲明、造成過敏或不耐受的包裝食品標簽的特殊條件、營養(yǎng)信息、制造商或 FBO 的名稱和完整地址聲明、進口食品的原產(chǎn)國、日期標記等。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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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Sourav Singha
學術主任(認證司)
孟加拉國食品安全局
BSL Office Complex (Building-2)
119, Kazi Nazrul Islam Avenue, Shahbagh, Dhaka-1000
電話:+(880 22) 2222 7596
手機:+(880 16) 7639 7266
電子郵箱:sps@bfsa.gov.bd
網(wǎng)址:http://www.bfsa.gov.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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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包裝食品標簽條例草案旨在為消費者提供有關其購買食品的準確和基本信息,從而保護消費者的健康和安全。制定這些條例是為了確保食品制造商和分銷商在給產(chǎn)品貼標簽時遵守特定標準。該條例的起草過程主要是將現(xiàn)有法規(guī)與國際上遵循的食品法典準則以及印度和歐盟(EU)的法規(guī)進行比較。該條例包括標簽、包裝食品標簽的一般條件、標簽要求,如食品名稱、配料表、食品添加劑聲明、配料定量聲明、造成過敏或不耐受的包裝食品標簽的特殊條件、營養(yǎng)信息、制造商或 FBO 的名稱和完整地址聲明、進口食品的原產(chǎn)國、日期標記等。 |
1. | 通報成員:孟加拉國 |
2. | 負責機構: 孟加拉國食品安全局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食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所有貿(mào)易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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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報標題:2023年食品安全(包裝食品標簽)法規(guī)草案頁數(shù):20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https://bfsa.portal.gov.bd/sites/default/files/files/bfsa.portal.gov.bd/page/c6eaf0ee_f70a_42b9_ab35_48f1ccc4878e/2023-07-26-10-19-93d048e60100e7dfc40ee1ce0004fade.pdf |
6. |
內(nèi)容簡述: 該包裝食品標簽條例草案旨在為消費者提供有關其購買食品的準確和基本信息,從而保護消費者的健康和安全。制定這些條例是為了確保食品制造商和分銷商在給產(chǎn)品貼標簽時遵守特定標準。該條例的起草過程主要是將現(xiàn)有法規(guī)與國際上遵循的食品法典準則以及印度和歐盟(EU)的法規(guī)進行比較。該條例包括標簽、包裝食品標簽的一般條件、標簽要求,如食品名稱、配料表、食品添加劑聲明、配料定量聲明、造成過敏或不耐受的包裝食品標簽的特殊條件、營養(yǎng)信息、制造商或 FBO 的名稱和完整地址聲明、進口食品的原產(chǎn)國、日期標記等。 |
7. |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zhì)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11.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公布日期: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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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擬生效日期:
應在官方公報公布日期起六個月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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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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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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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Sourav Singha
學術主任(認證司)
孟加拉國食品安全局
BSL Office Complex (Building-2)
119, Kazi Nazrul Islam Avenue, Shahbagh, Dhaka-1000
電話:+(880 22) 2222 7596
手機:+(880 16) 7639 7266
電子郵箱:sps@bfsa.gov.bd
網(wǎng)址:http://www.bfsa.gov.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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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孟加拉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3-08-24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2023年食品安全(包裝食品標簽)法規(guī)草案 |
內(nèi)容簡述:
該包裝食品標簽條例草案旨在為消費者提供有關其購買食品的準確和基本信息,從而保護消費者的健康和安全。制定這些條例是為了確保食品制造商和分銷商在給產(chǎn)品貼標簽時遵守特定標準。該條例的起草過程主要是將現(xiàn)有法規(guī)與國際上遵循的食品法典準則以及印度和歐盟(EU)的法規(guī)進行比較。該條例包括標簽、包裝食品標簽的一般條件、標簽要求,如食品名稱、配料表、食品添加劑聲明、配料定量聲明、造成過敏或不耐受的包裝食品標簽的特殊條件、營養(yǎng)信息、制造商或 FBO 的名稱和完整地址聲明、進口食品的原產(chǎn)國、日期標記等。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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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Sourav Singha
學術主任(認證司)
孟加拉國食品安全局
BSL Office Complex (Building-2)
119, Kazi Nazrul Islam Avenue, Shahbagh, Dhaka-1000
電話:+(880 22) 2222 7596
手機:+(880 16) 7639 7266
電子郵箱:sps@bfsa.gov.bd
網(wǎng)址:http://www.bfsa.gov.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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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孟加拉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3-08-24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2023年食品安全(包裝食品標簽)法規(guī)草案 |
該包裝食品標簽條例草案旨在為消費者提供有關其購買食品的準確和基本信息,從而保護消費者的健康和安全。制定這些條例是為了確保食品制造商和分銷商在給產(chǎn)品貼標簽時遵守特定標準。該條例的起草過程主要是將現(xiàn)有法規(guī)與國際上遵循的食品法典準則以及印度和歐盟(EU)的法規(guī)進行比較。該條例包括標簽、包裝食品標簽的一般條件、標簽要求,如食品名稱、配料表、食品添加劑聲明、配料定量聲明、造成過敏或不耐受的包裝食品標簽的特殊條件、營養(yǎng)信息、制造商或 FBO 的名稱和完整地址聲明、進口食品的原產(chǎn)國、日期標記等。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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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Sourav Singha
學術主任(認證司)
孟加拉國食品安全局
BSL Office Complex (Building-2)
119, Kazi Nazrul Islam Avenue, Shahbagh, Dhaka-1000
電話:+(880 22) 2222 7596
手機:+(880 16) 7639 7266
電子郵箱:sps@bfsa.gov.bd
網(wǎng)址:http://www.bfsa.gov.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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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報成員:孟加拉國 |
2. |
通報標題:2023年食品安全(包裝食品標簽)法規(guī)草案使用語言:英語 頁數(shù):20頁 鏈接網(wǎng)址:https://bfsa.portal.gov.bd/sites/default/files/files/bfsa.portal.gov.bd/page/c6eaf0ee_f70a_42b9_ab35_48f1ccc4878e/2023-07-26-10-19-93d048e60100e7dfc40ee1ce0004fade.pdf |
3. | 相關方:孟加拉國食品安全局 |
4. | 覆蓋的產(chǎn)品: 食品 |
5. | 等效性承認的確定以及任何相關程序或法規(guī)生效的日期(年/月/日): 應在官方公報公布日期起六個月后生效。 |
6. |
內(nèi)容簡述: 該包裝食品標簽條例草案旨在為消費者提供有關其購買食品的準確和基本信息,從而保護消費者的健康和安全。制定這些條例是為了確保食品制造商和分銷商在給產(chǎn)品貼標簽時遵守特定標準。該條例的起草過程主要是將現(xiàn)有法規(guī)與國際上遵循的食品法典準則以及印度和歐盟(EU)的法規(guī)進行比較。該條例包括標簽、包裝食品標簽的一般條件、標簽要求,如食品名稱、配料表、食品添加劑聲明、配料定量聲明、造成過敏或不耐受的包裝食品標簽的特殊條件、營養(yǎng)信息、制造商或 FBO 的名稱和完整地址聲明、進口食品的原產(chǎn)國、日期標記等。 |
7.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Sourav Singha
學術主任(認證司)
孟加拉國食品安全局
BSL Office Complex (Building-2)
119, Kazi Nazrul Islam Avenue, Shahbagh, Dhaka-1000
電話:+(880 22) 2222 7596
手機:+(880 16) 7639 7266
電子郵箱:sps@bfsa.gov.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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