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中國香港 |
2. | 負責機構: 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政府食物環(huán)境衛(wèi)生署食物安全中心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所有活的、冷藏、冷凍、干的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產(chǎn)品、海鹽以及生的或加工過的海藻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5. |
通報標題:《食物安全條例》(第612章)(第30節(jié))——更改食物安全命令使用語言:英語;中文 頁數(shù):9頁 鏈接網(wǎng)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HKG/23_12528_00_e.pdf |
6. |
內(nèi)容簡述: 食物安全命令禁止日本的十個都/縣(即東京、福島、茨城、宮城、千葉、群馬、櫪木、新瀉、長野和琦玉縣)向香港輸入和供應在2023年8月24日或之后收獲、生產(chǎn)、加工或包裝的所有水產(chǎn)品。這些產(chǎn)品包括所有活的、冷藏、冷凍、干的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產(chǎn)品、海鹽以及生的或加工過的海藻。該令自2023年8月24日起生效。 |
7. |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HKG/23_12528_00_x.pdf (中文版) |
10.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11. |
擬生效日期:
2023年8月24日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食品環(huán)境衛(wèi)生署食品安全中心
衛(wèi)生總督察(進出口)
香港金鐘道66號
金鐘道政府合署743樓
電話:+(852) 2867 5530
電子郵箱:fsc@fehd.gov.hk
|
應中國香港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3-09-21如下信息: 《食物安全條例》(第612章)(第30節(jié))——更改食物安全命令
食物安全命令禁止日本的十個都/縣(即東京、福島、茨城、宮城、千葉、群馬、櫪木、新瀉、長野和琦玉縣)向香港輸入和供應在2023年8月24日或之后收獲、生產(chǎn)、加工或包裝的所有水產(chǎn)品。這些產(chǎn)品包括所有活的、冷藏、冷凍、干的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產(chǎn)品、海鹽以及生的或加工過的海藻。該令自2023年8月24日起生效。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食品環(huán)境衛(wèi)生署食品安全中心
衛(wèi)生總督察(進出口)
香港金鐘道66號
金鐘道政府合署743樓
電話:+(852) 2867 5530
電子郵箱:fsc@feh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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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命令禁止日本的十個都/縣(即東京、福島、茨城、宮城、千葉、群馬、櫪木、新瀉、長野和琦玉縣)向香港輸入和供應在2023年8月24日或之后收獲、生產(chǎn)、加工或包裝的所有水產(chǎn)品。這些產(chǎn)品包括所有活的、冷藏、冷凍、干的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產(chǎn)品、海鹽以及生的或加工過的海藻。該令自2023年8月24日起生效。 |
1. | 通報成員:中國香港 |
2. | 負責機構: 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政府食物環(huán)境衛(wèi)生署食物安全中心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所有活的、冷藏、冷凍、干的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產(chǎn)品、海鹽以及生的或加工過的海藻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5. |
通報標題:《食物安全條例》(第612章)(第30節(jié))——更改食物安全命令頁數(shù):9頁 使用語言:英語;中文 鏈接網(wǎng)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HKG/23_12528_00_e.pdf |
6. |
內(nèi)容簡述: 食物安全命令禁止日本的十個都/縣(即東京、福島、茨城、宮城、千葉、群馬、櫪木、新瀉、長野和琦玉縣)向香港輸入和供應在2023年8月24日或之后收獲、生產(chǎn)、加工或包裝的所有水產(chǎn)品。這些產(chǎn)品包括所有活的、冷藏、冷凍、干的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產(chǎn)品、海鹽以及生的或加工過的海藻。該令自2023年8月24日起生效。 |
7. |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自2023年8月24日起,福島核電站經(jīng)處理的核污染水被排放到海洋中。詳情見《食物安全命令》。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HKG/23_12528_00_x.pdf (中文版) |
11.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12. |
擬生效日期:
2023年8月24日
|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食品環(huán)境衛(wèi)生署食品安全中心
衛(wèi)生總督察(進出口)
香港金鐘道66號
金鐘道政府合署743樓
電話:+(852) 2867 5530
電子郵箱:fsc@fehd.gov.hk
|
應中國香港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3-09-21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食物安全條例》(第612章)(第30節(jié))——更改食物安全命令 |
內(nèi)容簡述:
食物安全命令禁止日本的十個都/縣(即東京、福島、茨城、宮城、千葉、群馬、櫪木、新瀉、長野和琦玉縣)向香港輸入和供應在2023年8月24日或之后收獲、生產(chǎn)、加工或包裝的所有水產(chǎn)品。這些產(chǎn)品包括所有活的、冷藏、冷凍、干的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產(chǎn)品、海鹽以及生的或加工過的海藻。該令自2023年8月24日起生效。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食品環(huán)境衛(wèi)生署食品安全中心
衛(wèi)生總督察(進出口)
香港金鐘道66號
金鐘道政府合署743樓
電話:+(852) 2867 5530
電子郵箱:fsc@feh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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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中國香港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3-09-21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食物安全條例》(第612章)(第30節(jié))——更改食物安全命令 |
食物安全命令禁止日本的十個都/縣(即東京、福島、茨城、宮城、千葉、群馬、櫪木、新瀉、長野和琦玉縣)向香港輸入和供應在2023年8月24日或之后收獲、生產(chǎn)、加工或包裝的所有水產(chǎn)品。這些產(chǎn)品包括所有活的、冷藏、冷凍、干的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產(chǎn)品、海鹽以及生的或加工過的海藻。該令自2023年8月24日起生效。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食品環(huán)境衛(wèi)生署食品安全中心
衛(wèi)生總督察(進出口)
香港金鐘道66號
金鐘道政府合署743樓
電話:+(852) 2867 5530
電子郵箱:fsc@feh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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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報成員:中國香港 |
2. |
通報標題:《食物安全條例》(第612章)(第30節(jié))——更改食物安全命令使用語言:英語;中文 頁數(shù):9頁 鏈接網(wǎng)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HKG/23_12528_00_e.pdf |
3. | 相關方: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政府食物環(huán)境衛(wèi)生署食物安全中心 |
4. | 覆蓋的產(chǎn)品: 所有活的、冷藏、冷凍、干的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產(chǎn)品、海鹽以及生的或加工過的海藻 |
5. | 等效性承認的確定以及任何相關程序或法規(guī)生效的日期(年/月/日): 2023年8月24日 |
6. |
內(nèi)容簡述: 食物安全命令禁止日本的十個都/縣(即東京、福島、茨城、宮城、千葉、群馬、櫪木、新瀉、長野和琦玉縣)向香港輸入和供應在2023年8月24日或之后收獲、生產(chǎn)、加工或包裝的所有水產(chǎn)品。這些產(chǎn)品包括所有活的、冷藏、冷凍、干的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產(chǎn)品、海鹽以及生的或加工過的海藻。該令自2023年8月24日起生效。 |
7.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食品環(huán)境衛(wèi)生署食品安全中心
衛(wèi)生總督察(進出口)
香港金鐘道66號
金鐘道政府合署743樓
電話:+(852) 2867 5530
電子郵箱:fsc@feh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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