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牙買加 |
2. | 負責機構(gòu):牙買加標準局(BSJ)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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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香煙
ICS:[{"uid":"65.160"}] HS:[{"uid":"24"}] |
5. |
通報標題:關(guān)于香煙零售包裝標簽的加勒比共同體標準頁數(shù):大約10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本標準規(guī)定了在打算供零售貿(mào)易的單獨的香煙包裝標簽和紙板箱標簽上所包括的信息,顯示此類信息的方法,以及健康警告的措辭和說明。 |
7. | 目的和理由:通過利用包含更強的措辭條文和影響身體部分的圖示警告,增加潛在的和老煙民對吸煙(印度產(chǎn)的兩端尖的雪茄煙、丁香香煙,以及任何含有煙草的物質(zhì))危險的意識。 |
8. | 相關(guān)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尚未得知 擬生效日期: 尚未得知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7/09/30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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