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加拿大 |
2. | 負責機構:工業(yè)部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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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無線通信設備。
ICS:[{"uid":"33.060"}] HS:[{"uid":"8525"},{"uid":" 8527"}] |
5. |
通報標題:無線通信法案公告No. SMSE-002-07—修訂干擾源設備標準ICES-002和ICES-005頁數(shù):2頁 使用語言:英語和法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據(jù)此通報加拿大工業(yè)部修訂下列干擾源設備標準(ICES):制定了汽車和其它內燃機設備點火系統(tǒng)的無線噪聲發(fā)射標準的ICES-002,及制定了射頻照明設備(RFLDs)的無線噪聲發(fā)射標準的ICES-005。這些文件是: 干擾源設備標準002 (ICES-002)第4版,汽車和其它內燃機設備點火系統(tǒng); 干擾源設備標準005(ICES-005)第2版,射頻照明設備(RFLDs)。 公布ICES-002第4版以使加拿大工業(yè)部關于點火系統(tǒng)和內燃機的要求與美國汽車生產(chǎn)商的要求協(xié)調一致,通過引用加拿大標準協(xié)會(CSA) 改編的國際標準CISPR 12。 公布ICES-005第2版以使加拿大工業(yè)部關于射頻照明設備(RFLDs)的要求與美國聯(lián)邦通信委員會(FCC) 要求第18部分關于傳導干擾發(fā)射限制協(xié)調一致。 注意在加拿大工業(yè)部網(wǎng)站可獲取上述RSS文件的英語和法語版本: http://strategis.gc.ca/spectrum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電信網(wǎng)絡。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未聲明 擬生效日期: 上述文件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生效(2007年2月10日)。過渡期至2007年9月1日,在過渡期內符合ICES-002第3版或 ICES-002第4版之一即被認可。2007年9月1日之后,只有符合ICES-002第4版才被認可。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7/05/11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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