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歐盟 |
2. | 負責機構: 歐盟委員會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 |
3. | 覆蓋的產品: 肉類及可食用雜碎(HS編碼:02);谷物(HS編碼:10)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所有貿易伙伴
|
5. |
通報標題:歐盟委員會法規(guī)草案,修訂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EC)第396/2005號法規(guī)附件II,涉及若干產品內/表腈苯唑和戊菌唑的最大殘留限量(與歐洲經(jīng)濟區(qū)相關的文本)。使用語言:英語 頁數(shù):27頁 鏈接網(wǎng)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4133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4133_01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4133_02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4133_03_e.pdf |
6. |
內容簡述: 該擬定法規(guī)草案涉及審查若干食品中腈苯唑和戊菌唑的現(xiàn)行最大殘留限量。降低了這些物質在若干商品中的最大殘留限量。降低的最大殘留限量是在刪除歐盟不再批準的舊用途后制定的。 |
7. |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2005年2月23日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EC)第396/2005號法規(guī),關于植物和動物源性食品和飼料內/表農藥最大殘留量并修訂歐盟理事會第91/414/EEC號指令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ALL/?uri=CELEX%3A32005R0396
歐洲食品安全局;根據(jù)(EC)第396/2005號法規(guī)第12條對腈苯唑和戊菌唑現(xiàn)行最大殘留限量進行審查的合理意見;2023年歐洲食品安全局期刊;21(1):7731
https://www.efsa.europa.eu/en/efsajournal/pub/7731
(英文版) |
10. |
擬批準日期:
2025年1月24日 擬公布日期: 2025年2月24日 |
11. |
擬生效日期:
該法規(guī)應在《歐盟官方公報》公布之日起第二十天生效并在此后六個月適用。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24年8月31日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A4組-多邊國際關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電話:(+32 2) 29 54263
電子郵箱:sps@ec.europa.eu
|
應歐盟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4-07-02如下信息: 歐盟委員會法規(guī)草案,修訂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EC)第396/2005號法規(guī)附件II,涉及若干產品內/表腈苯唑和戊菌唑的最大殘留限量(與歐洲經(jīng)濟區(qū)相關的文本)。
該擬定法規(guī)草案涉及審查若干食品中腈苯唑和戊菌唑的現(xiàn)行最大殘留限量。降低了這些物質在若干商品中的最大殘留限量。降低的最大殘留限量是在刪除歐盟不再批準的舊用途后制定的。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A4組-多邊國際關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電話:(+32 2) 29 54263
電子郵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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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擬定法規(guī)草案涉及審查若干食品中腈苯唑和戊菌唑的現(xiàn)行最大殘留限量。降低了這些物質在若干商品中的最大殘留限量。降低的最大殘留限量是在刪除歐盟不再批準的舊用途后制定的。 |
1. | 通報成員:歐盟 |
2. | 負責機構: 歐盟委員會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 |
3. | 覆蓋的產品: 肉類及可食用雜碎(HS編碼:02);谷物(HS編碼:10)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所有貿易伙伴
|
5. |
通報標題:歐盟委員會法規(guī)草案,修訂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EC)第396/2005號法規(guī)附件II,涉及若干產品內/表腈苯唑和戊菌唑的最大殘留限量(與歐洲經(jīng)濟區(qū)相關的文本)。頁數(shù):27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4133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4133_01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4133_02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4133_03_e.pdf |
6. |
內容簡述: 該擬定法規(guī)草案涉及審查若干食品中腈苯唑和戊菌唑的現(xiàn)行最大殘留限量。降低了這些物質在若干商品中的最大殘留限量。降低的最大殘留限量是在刪除歐盟不再批準的舊用途后制定的。 |
7. |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2005年2月23日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EC)第396/2005號法規(guī),關于植物和動物源性食品和飼料內/表農藥最大殘留量并修訂歐盟理事會第91/414/EEC號指令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ALL/?uri=CELEX%3A32005R0396
歐洲食品安全局;根據(jù)(EC)第396/2005號法規(guī)第12條對腈苯唑和戊菌唑現(xiàn)行最大殘留限量進行審查的合理意見;2023年歐洲食品安全局期刊;21(1):7731
https://www.efsa.europa.eu/en/efsajournal/pub/7731
(英文版) |
11. |
擬批準日期:
2025年1月24日 擬公布日期: 2025年2月24日
|
12. |
擬生效日期:
該法規(guī)應在《歐盟官方公報》公布之日起第二十天生效并在此后六個月適用。
|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2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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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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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A4組-多邊國際關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電話:(+32 2) 29 54263
電子郵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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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歐盟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4-07-02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歐盟委員會法規(guī)草案,修訂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EC)第396/2005號法規(guī)附件II,涉及若干產品內/表腈苯唑和戊菌唑的最大殘留限量(與歐洲經(jīng)濟區(qū)相關的文本)。 |
內容簡述:
該擬定法規(guī)草案涉及審查若干食品中腈苯唑和戊菌唑的現(xiàn)行最大殘留限量。降低了這些物質在若干商品中的最大殘留限量。降低的最大殘留限量是在刪除歐盟不再批準的舊用途后制定的。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A4組-多邊國際關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電話:(+32 2) 29 54263
電子郵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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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歐盟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4-07-02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歐盟委員會法規(guī)草案,修訂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EC)第396/2005號法規(guī)附件II,涉及若干產品內/表腈苯唑和戊菌唑的最大殘留限量(與歐洲經(jīng)濟區(qū)相關的文本)。 |
該擬定法規(guī)草案涉及審查若干食品中腈苯唑和戊菌唑的現(xiàn)行最大殘留限量。降低了這些物質在若干商品中的最大殘留限量。降低的最大殘留限量是在刪除歐盟不再批準的舊用途后制定的。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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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A4組-多邊國際關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電話:(+32 2) 29 54263
電子郵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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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報成員:歐盟 |
2. |
通報標題:歐盟委員會法規(guī)草案,修訂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EC)第396/2005號法規(guī)附件II,涉及若干產品內/表腈苯唑和戊菌唑的最大殘留限量(與歐洲經(jīng)濟區(qū)相關的文本)。使用語言:英語 頁數(shù):27頁 鏈接網(wǎng)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4133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4133_01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4133_02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4133_03_e.pdf |
3. | 相關方:歐盟委員會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 |
4. | 覆蓋的產品: 肉類及可食用雜碎(HS編碼:02);谷物(HS編碼:10) |
5. | 等效性承認的確定以及任何相關程序或法規(guī)生效的日期(年/月/日): 該法規(guī)應在《歐盟官方公報》公布之日起第二十天生效并在此后六個月適用。 |
6. |
內容簡述: 該擬定法規(guī)草案涉及審查若干食品中腈苯唑和戊菌唑的現(xiàn)行最大殘留限量。降低了這些物質在若干商品中的最大殘留限量。降低的最大殘留限量是在刪除歐盟不再批準的舊用途后制定的。 |
7.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A4組-多邊國際關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電話:(+32 2) 29 54263
電子郵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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