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中國 |
2. | 負責機構: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SAC)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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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重型汽車
ICS:[{"uid":"13.040.50"}] HS:[{"uid":"8702"},{"uid":"8704"}] |
5. |
通報標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重型汽車排氣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統耐久性要求及試驗方法》頁數:16頁 使用語言:中文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本標準規(guī)定了重型汽車的排氣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統耐久性要求及其試驗方法,以滿足第II、III階段排放標準的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環(huán)境和人體健康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WTO秘書處分發(fā)后90天 擬生效日期: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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