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中國 |
2. | 負責機構: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SAC)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 ] 2.9.2,[X]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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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在道路上運輸爆炸品和劇毒化學品的車輛
ICS:[{"uid":"43.160"}] HS:[{"uid":"8704"}] |
5. |
通報標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道路運輸爆炸品和劇毒化學品車輛安全技術條件頁數:11頁 使用語言:中文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本標準規(guī)定了在道路上運輸爆炸品和劇毒化學品車輛的發(fā)動機、輪胎、限速器、防抱制動裝置、電氣裝置、車輛結構、尺寸參數、質量參數、罐體有效容積、罐體防護要求、連接裝置的規(guī)格強度、防靜電措施、滅火器、行駛記錄儀、監(jiān)控車載終端、標志、隨車文件等方面的內容。 |
7. | 目的和理由:近期,我國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事故時有發(fā)生,給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環(huán)境帶來重大損害,為保護人身及財產安全,保護環(huán)境,急需實施本標準。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2006年8月1日 擬生效日期: 2006年11月1日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WTO秘書處分發(fā)后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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