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馬來西亞 |
2. | 負責機構: 獸醫(yī)服務部(DVS)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所有貿(mào)易伙伴
|
5. |
通報標題:根據(jù)2009年飼料法規(guī)修訂2023年飼料(禁用抗生素、激素和其他化學品)法規(guī)一覽表。使用語言:英語 頁數(shù):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根據(jù)2009年飼料法案列出馬來西亞禁止用作AGP和疾病預防的抗生素??股厥墙鹈顾亍⑼撩顾?、阿莫西林、氨芐西林、新霉素、頭孢氨芐、芐青霉素、氟苯尼考、諾氟沙星、替米考星、泰瓦洛星、壯觀霉素、磺胺間甲氧嘧啶、磺胺嘧啶、林可霉素、恩拉霉素、桿菌肽亞甲基二水楊酸酯(BMD)、安普霉素、硫菌靈、鋅桿菌肽、甲氧芐啶和維吉尼亞霉素。 |
7. |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動物健康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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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陸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2024年)第6.7章、第6.8章、第6.9章、第6.10章。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10.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公布日期: 待定。 |
11. | 擬生效日期: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25年5月3日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農(nóng)業(yè)和食品安全局獸醫(yī)監(jiān)管司Aras2,Lot 4G1,Blok Podium,Wisma Tani,No.28 Persiaran PerdanaPresint 4,Pusat Pentadbiran Kerajaan Persekutuan,62624 Putrajaya 馬來西亞電話:+(603)88702000
電子郵箱:maryammustaffa@dvs.gov.my
spscontactpoint@kpkm.gov.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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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馬來西亞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5-03-04如下信息: 根據(jù)2009年飼料法規(guī)修訂2023年飼料(禁用抗生素、激素和其他化學品)法規(guī)一覽表。
根據(jù)2009年飼料法案列出馬來西亞禁止用作AGP和疾病預防的抗生素??股厥墙鹈顾?、土霉素、阿莫西林、氨芐西林、新霉素、頭孢氨芐、芐青霉素、氟苯尼考、諾氟沙星、替米考星、泰瓦洛星、壯觀霉素、磺胺間甲氧嘧啶、磺胺嘧啶、林可霉素、恩拉霉素、桿菌肽亞甲基二水楊酸酯(BMD)、安普霉素、硫菌靈、鋅桿菌肽、甲氧芐啶和維吉尼亞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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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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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農(nóng)業(yè)和食品安全局獸醫(yī)監(jiān)管司Aras2,Lot 4G1,Blok Podium,Wisma Tani,No.28 Persiaran PerdanaPresint 4,Pusat Pentadbiran Kerajaan Persekutuan,62624 Putrajaya 馬來西亞電話:+(603)88702000
電子郵箱:maryammustaffa@dvs.gov.my
spscontactpoint@kpkm.gov.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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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2009年飼料法案列出馬來西亞禁止用作AGP和疾病預防的抗生素??股厥墙鹈顾?、土霉素、阿莫西林、氨芐西林、新霉素、頭孢氨芐、芐青霉素、氟苯尼考、諾氟沙星、替米考星、泰瓦洛星、壯觀霉素、磺胺間甲氧嘧啶、磺胺嘧啶、林可霉素、恩拉霉素、桿菌肽亞甲基二水楊酸酯(BMD)、安普霉素、硫菌靈、鋅桿菌肽、甲氧芐啶和維吉尼亞霉素。 |
1. | 通報成員:馬來西亞 |
2. | 負責機構: 獸醫(yī)服務部(DVS)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所有貿(mào)易伙伴
|
5. |
通報標題:根據(jù)2009年飼料法規(guī)修訂2023年飼料(禁用抗生素、激素和其他化學品)法規(guī)一覽表。頁數(shù):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根據(jù)2009年飼料法案列出馬來西亞禁止用作AGP和疾病預防的抗生素??股厥墙鹈顾亍⑼撩顾?、阿莫西林、氨芐西林、新霉素、頭孢氨芐、芐青霉素、氟苯尼考、諾氟沙星、替米考星、泰瓦洛星、壯觀霉素、磺胺間甲氧嘧啶、磺胺嘧啶、林可霉素、恩拉霉素、桿菌肽亞甲基二水楊酸酯(BMD)、安普霉素、硫菌靈、鋅桿菌肽、甲氧芐啶和維吉尼亞霉素。 |
7. |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動物健康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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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陸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2024年)第6.7章、第6.8章、第6.9章、第6.10章。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11.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公布日期: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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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擬生效日期: |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25年5月3日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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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農(nóng)業(yè)和食品安全局獸醫(yī)監(jiān)管司Aras2,Lot 4G1,Blok Podium,Wisma Tani,No.28 Persiaran PerdanaPresint 4,Pusat Pentadbiran Kerajaan Persekutuan,62624 Putrajaya 馬來西亞電話:+(603)88702000
電子郵箱:maryammustaffa@dvs.gov.my
spscontactpoint@kpkm.gov.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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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馬來西亞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5-03-04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根據(jù)2009年飼料法規(guī)修訂2023年飼料(禁用抗生素、激素和其他化學品)法規(guī)一覽表。 |
內容簡述:
根據(jù)2009年飼料法案列出馬來西亞禁止用作AGP和疾病預防的抗生素??股厥墙鹈顾亍⑼撩顾?、阿莫西林、氨芐西林、新霉素、頭孢氨芐、芐青霉素、氟苯尼考、諾氟沙星、替米考星、泰瓦洛星、壯觀霉素、磺胺間甲氧嘧啶、磺胺嘧啶、林可霉素、恩拉霉素、桿菌肽亞甲基二水楊酸酯(BMD)、安普霉素、硫菌靈、鋅桿菌肽、甲氧芐啶和維吉尼亞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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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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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農(nóng)業(yè)和食品安全局獸醫(yī)監(jiān)管司Aras2,Lot 4G1,Blok Podium,Wisma Tani,No.28 Persiaran PerdanaPresint 4,Pusat Pentadbiran Kerajaan Persekutuan,62624 Putrajaya 馬來西亞電話:+(603)88702000
電子郵箱:maryammustaffa@dvs.gov.my
spscontactpoint@kpkm.gov.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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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馬來西亞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5-03-04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根據(jù)2009年飼料法規(guī)修訂2023年飼料(禁用抗生素、激素和其他化學品)法規(guī)一覽表。 |
根據(jù)2009年飼料法案列出馬來西亞禁止用作AGP和疾病預防的抗生素??股厥墙鹈顾亍⑼撩顾?、阿莫西林、氨芐西林、新霉素、頭孢氨芐、芐青霉素、氟苯尼考、諾氟沙星、替米考星、泰瓦洛星、壯觀霉素、磺胺間甲氧嘧啶、磺胺嘧啶、林可霉素、恩拉霉素、桿菌肽亞甲基二水楊酸酯(BMD)、安普霉素、硫菌靈、鋅桿菌肽、甲氧芐啶和維吉尼亞霉素。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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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農(nóng)業(yè)和食品安全局獸醫(yī)監(jiān)管司Aras2,Lot 4G1,Blok Podium,Wisma Tani,No.28 Persiaran PerdanaPresint 4,Pusat Pentadbiran Kerajaan Persekutuan,62624 Putrajaya 馬來西亞電話:+(603)88702000
電子郵箱:maryammustaffa@dvs.gov.my
spscontactpoint@kpkm.gov.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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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報成員:馬來西亞 |
2. |
通報標題:根據(jù)2009年飼料法規(guī)修訂2023年飼料(禁用抗生素、激素和其他化學品)法規(guī)一覽表。使用語言:英語 頁數(shù): 鏈接網(wǎng)址: |
3. | 相關方:獸醫(yī)服務部(DVS) |
4. | 覆蓋的產(chǎn)品: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 |
5. | 等效性承認的確定以及任何相關程序或法規(guī)生效的日期(年/月/日): |
6. |
內容簡述:根據(jù)2009年飼料法案列出馬來西亞禁止用作AGP和疾病預防的抗生素??股厥墙鹈顾亍⑼撩顾?、阿莫西林、氨芐西林、新霉素、頭孢氨芐、芐青霉素、氟苯尼考、諾氟沙星、替米考星、泰瓦洛星、壯觀霉素、磺胺間甲氧嘧啶、磺胺嘧啶、林可霉素、恩拉霉素、桿菌肽亞甲基二水楊酸酯(BMD)、安普霉素、硫菌靈、鋅桿菌肽、甲氧芐啶和維吉尼亞霉素。 |
7.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農(nóng)業(yè)和食品安全局獸醫(yī)監(jiān)管司Aras2,Lot 4G1,Blok Podium,Wisma Tani,No.28 Persiaran PerdanaPresint 4,Pusat Pentadbiran Kerajaan Persekutuan,62624 Putrajaya 馬來西亞電話:+(603)88702000
電子郵箱:maryammustaffa@dvs.gov.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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