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中國 |
2. | 負責機構: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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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自給開路式壓縮空氣呼吸器
ICS: HS: |
5. |
通報標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呼吸防護 自給開路式壓縮空氣呼吸器》頁數(shù): 34?? 使用語言: 中文??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 本文件規(guī)定了自給開路式壓縮空氣呼吸器的分類、標記、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標識和制造商提供信息。 本文件適用于正壓自給開路式壓縮空氣呼吸器。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健康和安全;質(zhì)量要求;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批準后12個月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通報后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中國WTO/TBT國家通報咨詢中心
電話:+86 10 57954633 / 57954627
電子信箱: tbt@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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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規(guī)定了自給開路式壓縮空氣呼吸器的分類、標記、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標識和制造商提供信息。
本文件適用于正壓自給開路式壓縮空氣呼吸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