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圣盧西亞 |
2. | 負責機構:圣盧西亞標準局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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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商品標簽:一般要求
ICS:[{"uid":"99.001"}] HS:[{"uid":"9901"}] |
5. |
通報標題:*SLNS 18 Pt 1:1993 – 商品標簽規(guī)范:一般要求,頁數(shù):4頁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該標準的目的旨在詳述商品的一般標簽要求。該標準適用于通常在銷售過程中有標簽的所有商品,在(其他法規(guī)中)有更明確規(guī)定要求的商品除外。 |
7. | 目的和理由:本標準的制定是為了防止由標簽誤導引起的欺詐行為,以及使得消費者能在購買時有(適當?shù)模┬畔⒖晒┻x擇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已生效 擬生效日期: 已生效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已生效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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