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日本 |
2. | 負責機構:公共管理、國內事務、郵政省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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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有線電視廣播和電訊服務中的有線電視廣播使用的傳輸設備
ICS:[{"uid":"33.170"}] HS:[] |
5. |
通報標題:關于執(zhí)行有線電視廣播政策法的法規(guī)與有關電訊服務廣播的執(zhí)行法的法規(guī)的部分修正案頁數(shù):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制定有線電視廣播和電訊服務中的有線電視廣播使用的傳輸設備標準化的技術法規(guī)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證有線電視廣播和電訊服務中的有線電視廣播的健康發(fā)展,同時,保護有線電視廣播和電訊服務中的有線電視廣 |
8. | 相關文件: 執(zhí)行有線電視廣播政策法的法規(guī);有關電訊服務廣播法的執(zhí)行的法規(guī) |
9. |
擬批準日期:
2002/6 擬生效日期: 2002/6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2/5/14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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