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6日,《歐盟官方公報》公布了歐盟委員會對磁鐵玩具實施強制性警告標簽的規(guī)定,要求其各成員國對所有適用于14歲以下的磁鐵玩具在進入歐盟市場前,必須用所在國官方語言直接在玩具上或在外包裝上貼上健康與安全危險警告。
警告內(nèi)容為:“警告!本玩具含磁鐵或磁性成分,磁鐵在人體內(nèi)相吸或吸引其他金屬物質(zhì),可能會造成嚴重或致命傷害;如磁鐵被吞入或吸入體內(nèi),立即向醫(yī)生咨詢”。
新規(guī)定將從2008年7月21日起生效,屆時,歐盟市場上出售的磁鐵玩具均須有警告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