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0日,美國環(huán)境保護署發(fā)布1-丁基-2 吡咯烷酮和己二酸二丁酯作為農藥助劑的最大使用量。法規(guī)于公布之日生效,反對或聽證要求,按照40 CFR part 178的說明,在2017年1月9日前提交。
1-丁基-2-吡咯烷酮和己二酸二丁酯可以被用作農藥的溶劑或助溶劑,當它們超過一定濃度滲入飲用水或殘留在食物中時,會對人體健康產生威脅。
美國環(huán)境保護署規(guī)定,當它們作為農藥助劑時,1-丁基-2-吡咯烷酮重量不得超過最終農藥劑型總重量的30%,己二酸二丁酯不得超過用來控制瓦螨的農藥劑型總重量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