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菲律賓 |
2. | 負責機構: |
3. | 覆蓋的產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5. |
通報標題:
頁數: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應 菲律賓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02.03 如下信息: G/SPS/N/PHL/27/Add.1 對源自英國的口蹄病疫易感染動物,其肉類,肉類產品和副產品的臨時進口禁令 2002年農業(yè)部(DA)第1號備忘錄(MO),對從英國進口活豬、豬精液、豬肉產品及副產品免除上述備忘錄所含的某些條件限制。 該臨時禁令是通過2001年農業(yè)部(DA)第4號備忘錄制定的,并于2001年3月23日通報給WTO各成員國。 臨時禁令自國際獸疫局承認恢復英國為口蹄疫無疫區(qū),無須接踵疫苗后,于2002年2月5日被有效解除。 對該通報的任何評議應提交到: Philippine National Enquiry Point: (菲律賓國家咨詢點) Office of the Director Policy Analysis Service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3rd Floor, DA Building, Elliptical Road Diliman, Quezon City, Philippines Tel: (632) 926 74 39 Fax: (632) 928 05 90 E-mail: polreser@eudoramail.com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 ]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10.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11. | 擬生效日期: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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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 菲律賓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02.03 如下信息: G/SPS/N/PHL/27/Add.1 對源自英國的口蹄病疫易感染動物,其肉類,肉類產品和副產品的臨時進口禁令 2002年農業(yè)部(DA)第1號備忘錄(MO),對從英國進口活豬、豬精液、豬肉產品及副產品免除上述備忘錄所含的某些條件限制。 該臨時禁令是通過2001年農業(yè)部(DA)第4號備忘錄制定的,并于2001年3月23日通報給WTO各成員國。 臨時禁令自國際獸疫局承認恢復英國為口蹄疫無疫區(qū),無須接踵疫苗后,于2002年2月5日被有效解除。 對該通報的任何評議應提交到: Philippine National Enquiry Point: (菲律賓國家咨詢點) Office of the Director Policy Analysis Service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3rd Floor, DA Building, Elliptical Road Diliman, Quezon City, Philippines Tel: (632) 926 74 39 Fax: (632) 928 05 90 E-mail: polreser@eudoramail.com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 ]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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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 菲律賓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02.03 如下信息: G/SPS/N/PHL/27/Add.1 對源自英國的口蹄病疫易感染動物,其肉類,肉類產品和副產品的臨時進口禁令 2002年農業(yè)部(DA)第1號備忘錄(MO),對從英國進口活豬、豬精液、豬肉產品及副產品免除上述備忘錄所含的某些條件限制。 該臨時禁令是通過2001年農業(yè)部(DA)第4號備忘錄制定的,并于2001年3月23日通報給WTO各成員國。 臨時禁令自國際獸疫局承認恢復英國為口蹄疫無疫區(qū),無須接踵疫苗后,于2002年2月5日被有效解除。 對該通報的任何評議應提交到: Philippine National Enquiry Point: (菲律賓國家咨詢點) Office of the Director Policy Analysis Service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3rd Floor, DA Building, Elliptical Road Diliman, Quezon City, Philippines Tel: (632) 926 74 39 Fax: (632) 928 05 90 E-mail: polreser@eudoramail.com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 ]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1. | 通報成員:菲律賓 |
2. | 負責機構: |
3. | 覆蓋的產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5. |
通報標題:
頁數: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應 菲律賓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02.03 如下信息: G/SPS/N/PHL/27/Add.1 對源自英國的口蹄病疫易感染動物,其肉類,肉類產品和副產品的臨時進口禁令 2002年農業(yè)部(DA)第1號備忘錄(MO),對從英國進口活豬、豬精液、豬肉產品及副產品免除上述備忘錄所含的某些條件限制。 該臨時禁令是通過2001年農業(yè)部(DA)第4號備忘錄制定的,并于2001年3月23日通報給WTO各成員國。 臨時禁令自國際獸疫局承認恢復英國為口蹄疫無疫區(qū),無須接踵疫苗后,于2002年2月5日被有效解除。 對該通報的任何評議應提交到: Philippine National Enquiry Point: (菲律賓國家咨詢點) Office of the Director Policy Analysis Service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3rd Floor, DA Building, Elliptical Road Diliman, Quezon City, Philippines Tel: (632) 926 74 39 Fax: (632) 928 05 90 E-mail: polreser@eudoramail.com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 ]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11.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12. | 擬生效日期: |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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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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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菲律賓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2-03-26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 |
內容簡述:
應 菲律賓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02.03 如下信息:
G/SPS/N/PHL/27/Add.1 對源自英國的口蹄病疫易感染動物,其肉類,肉類產品和副產品的臨時進口禁令 2002年農業(yè)部(DA)第1號備忘錄(MO),對從英國進口活豬、豬精液、豬肉產品及副產品免除上述備忘錄所含的某些條件限制。 該臨時禁令是通過2001年農業(yè)部(DA)第4號備忘錄制定的,并于2001年3月23日通報給WTO各成員國。 臨時禁令自國際獸疫局承認恢復英國為口蹄疫無疫區(qū),無須接踵疫苗后,于2002年2月5日被有效解除。 對該通報的任何評議應提交到: Philippine National Enquiry Point: (菲律賓國家咨詢點) Office of the Director Policy Analysis Service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3rd Floor, DA Building, Elliptical Road Diliman, Quezon City, Philippines Tel: (632) 926 74 39 Fax: (632) 928 05 90 E-mail: polreser@eudoramail.com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 ]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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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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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菲律賓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2-03-26如下信息: |
應 菲律賓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02.03 如下信息: G/SPS/N/PHL/27/Add.1 對源自英國的口蹄病疫易感染動物,其肉類,肉類產品和副產品的臨時進口禁令 2002年農業(yè)部(DA)第1號備忘錄(MO),對從英國進口活豬、豬精液、豬肉產品及副產品免除上述備忘錄所含的某些條件限制。 該臨時禁令是通過2001年農業(yè)部(DA)第4號備忘錄制定的,并于2001年3月23日通報給WTO各成員國。 臨時禁令自國際獸疫局承認恢復英國為口蹄疫無疫區(qū),無須接踵疫苗后,于2002年2月5日被有效解除。 對該通報的任何評議應提交到: Philippine National Enquiry Point: (菲律賓國家咨詢點) Office of the Director Policy Analysis Service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3rd Floor, DA Building, Elliptical Road Diliman, Quezon City, Philippines Tel: (632) 926 74 39 Fax: (632) 928 05 90 E-mail: polreser@eudoramail.com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 ]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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