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巴西 |
2. | 負責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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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依據的條款: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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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
ICS: 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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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關于車輛中的天然氣汽缸的南方共同市場(Mercosul)部頒法案草案頁數: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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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述:以下 2021 年 10 月 27 日 的信息根據 巴西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批準南方共同市場(Mercosur)車用天然氣瓶(GNV)技術法規(guī)和符合性評估要求(合并版)。 補遺隨附理由: 【】 評論期限更改-日期: 【】 通報措施通過-日期: 【X】 通報措施發(fā)布-日期: 2021年10月25日 【X】 通報措施生效-日期: 2021年11月1日 【X】 最終措施的文本可從 1獲取:http://www.inmetro.gov.br/legislacao/rtac/pdf/RTAC002855.pdf https://in.gov.br/en/web/dou/-/portaria-n-436-de-19-de-outubro-de-2021-354353320 【】 通報措施撤銷-日期: 重新通報措施時相關標志: 【】 通報措施內容或范圍更改,以及文本可從1獲取: 新的評論截止日期(如適用): 【】 解釋性指南發(fā)布,以及文本可從1獲?。?/SPAN> 【】 其他: 1可通過網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終/修訂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文本出處獲取上述信息。 說明:巴西國家計量、質量、技術研究院(INMETRO)于2021年10月19日頒布第436號條例,批準車用天然氣瓶(GNV)法規(guī),其中包括2008年4月16日頒布的經共同市場集團第GMC 3/2008號決議批準的Mercosur技術法規(guī)(符合性評估要求和符合性標識印章規(guī)范),分別參見該條例附件一、二和三。 第436號Inmetro條例在規(guī)定日期撤銷以下法規(guī): 1.在2002年9月2日《聯(lián)邦官方公報》第85-86頁第1節(jié)中公布的2002年8月28日第171號Inmetro條例,將于2023年12月31日撤銷; 2.在2004年8月10日《聯(lián)邦官方公報》第69頁第1節(jié)中公布的2004年8月6日第143號Inmetro條例,將于2023年12月31日撤銷; 3.在2006年10月2日《聯(lián)邦官方公報》第91頁第1節(jié)中公布的2006年9月28日第231號Inmetro條例第A.4-A.5項,將于2023年6月30日撤銷; 以及 4.在2008年8月25日《聯(lián)邦官方公報》第85頁第1節(jié)中公布的2008年8月21日第298號Inmetro條例,將于本通報條例所公布的日期撤銷。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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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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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遺隨附理由:
【】 評論期限更改-日期:
【】 通報措施通過-日期:
【X】 通報措施發(fā)布-日期: 2021年10月25日
【X】 通報措施生效-日期: 2021年11月1日
【X】 最終措施的文本可從 1獲?。?/SPAN>http://www.inmetro.gov.br/legislacao/rtac/pdf/RTAC002855.pdf
https://in.gov.br/en/web/dou/-/portaria-n-436-de-19-de-outubro-de-2021-354353320
【】 通報措施撤銷-日期:
重新通報措施時相關標志:
【】 通報措施內容或范圍更改,以及文本可從1獲取:
新的評論截止日期(如適用):
【】 解釋性指南發(fā)布,以及文本可從1獲取:
【】 其他:
1可通過網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終/修訂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文本出處獲取上述信息。
說明:巴西國家計量、質量、技術研究院(INMETRO)于2021年10月19日頒布第436號條例,批準車用天然氣瓶(GNV)法規(guī),其中包括2008年4月16日頒布的經共同市場集團第GMC 3/2008號決議批準的Mercosur技術法規(guī)(符合性評估要求和符合性標識印章規(guī)范),分別參見該條例附件一、二和三。
第436號Inmetro條例在規(guī)定日期撤銷以下法規(guī):
1.在2002年9月2日《聯(lián)邦官方公報》第85-86頁第1節(jié)中公布的2002年8月28日第171號Inmetro條例,將于2023年12月31日撤銷;
2.在2004年8月10日《聯(lián)邦官方公報》第69頁第1節(jié)中公布的2004年8月6日第143號Inmetro條例,將于2023年12月31日撤銷;
3.在2006年10月2日《聯(lián)邦官方公報》第91頁第1節(jié)中公布的2006年9月28日第231號Inmetro條例第A.4-A.5項,將于2023年6月30日撤銷; 以及
4.在2008年8月25日《聯(lián)邦官方公報》第85頁第1節(jié)中公布的2008年8月21日第298號Inmetro條例,將于本通報條例所公布的日期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