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巴西 |
2. | 負責機構: 巴西國家衛(wèi)生監(jiān)督局(ANVISA)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環(huán)境。健康保護。安全(ICS分類號:13)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X] 所有貿(mào)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5. |
通報標題:2023年2月9日第1143號決議草案。頁數(shù):3 使用語言:葡萄牙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本決議草案擬將以下活性成分列入《農(nóng)藥、家庭清潔產(chǎn)品和木材防腐劑的活性成分專題清單》,該清單于2021年10月19日由《巴西官方公報》(DOU-Diário Oficial da Uni?o)第103號規(guī)范指令公布:B26-聯(lián)苯菊酯、F74-PHENPROPIDINE、I13-吡蟲啉、I26-種菌唑、M17-METOMYL、M31-精甲霜靈、P61-精甲霜靈、S13-精異丙甲草胺、T12-噻苯達唑、T39-特丁嗪、T70-唑蟲酰胺和Z04-苯酰菌胺。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X]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CAC/MRL 1 農(nóng)藥最大殘留限量(MRL)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 ]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X] 否 原因: 巴西的最大殘留限量根據(jù)符合國際最佳實踐的科學方法而制定。各國通常根據(jù)適用于本地區(qū)的《良好農(nóng)業(yè)規(guī)范》(GAP)制定最大殘留限量。由于有害生物、疾病和環(huán)境因素不同,各生產(chǎn)地區(qū)和國家的農(nóng)藥使用模式也不盡相同。這意味著巴西對食品中農(nóng)用化學品最大殘留限量的標準可能與食典委的標準有所不同。但是,當一種產(chǎn)品的農(nóng)用化學品最大殘留限量不符合巴西的最大殘留限量但符合食典委標準時,也可以進口,前提是風險評估的結果未表明該產(chǎn)品對巴西消費者存在不可接受的風險。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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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擬批準日期:
待咨詢期結束后確定。 擬公布日期: 待咨詢期結束后確定。
|
11. |
擬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待咨詢期結束后確定。
[ ] 貿(mào)易促進措施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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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巴西國家衛(wèi)生監(jiān)督局(ANVISA)國際事務咨詢處( AINTE),電話:+(55 61) 3462 5402/5404/5406 電子郵箱:rel@anvisa.gov.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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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巴西國家衛(wèi)生監(jiān)督局(ANVISA)國際事務咨詢處( AINTE),電話:+(55 61) 3462 5402/5404/5406 電子郵箱:rel@anvisa.gov.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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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決議草案擬將以下活性成分列入《農(nóng)藥、家庭清潔產(chǎn)品和木材防腐劑的活性成分專題清單》,該清單于2021年10月19日由《巴西官方公報》(DOU-Diário Oficial da Uni?o)第103號規(guī)范指令公布:B26-聯(lián)苯菊酯、F74-PHENPROPIDINE、I13-吡蟲啉、I26-種菌唑、M17-METOMYL、M31-精甲霜靈、P61-精甲霜靈、S13-精異丙甲草胺、T12-噻苯達唑、T39-特丁嗪、T70-唑蟲酰胺和Z04-苯酰菌胺。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巴西國家衛(wèi)生監(jiān)督局(ANVISA)國際事務咨詢處( AINTE),電話:+(55 61) 3462 5402/5404/5406 電子郵箱:rel@anvisa.gov.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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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巴西國家衛(wèi)生監(jiān)督局(ANVISA)國際事務咨詢處( AINTE),電話:+(55 61) 3462 5402/5404/5406 電子郵箱:rel@anvisa.gov.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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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決議草案擬將以下活性成分列入《農(nóng)藥、家庭清潔產(chǎn)品和木材防腐劑的活性成分專題清單》,該清單于2021年10月19日由《巴西官方公報》(DOU-Diário Oficial da Uni?o)第103號規(guī)范指令公布:B26-聯(lián)苯菊酯、F74-PHENPROPIDINE、I13-吡蟲啉、I26-種菌唑、M17-METOMYL、M31-精甲霜靈、P61-精甲霜靈、S13-精異丙甲草胺、T12-噻苯達唑、T39-特丁嗪、T70-唑蟲酰胺和Z04-苯酰菌胺。 |
1. | 通報成員:巴西 |
2. | 負責機構: 巴西國家衛(wèi)生監(jiān)督局(ANVISA)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環(huán)境。健康保護。安全(ICS分類號:13)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X] 所有貿(mào)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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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報標題:2023年2月9日第1143號決議草案。頁數(shù):3 使用語言:葡萄牙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本決議草案擬將以下活性成分列入《農(nóng)藥、家庭清潔產(chǎn)品和木材防腐劑的活性成分專題清單》,該清單于2021年10月19日由《巴西官方公報》(DOU-Diário Oficial da Uni?o)第103號規(guī)范指令公布:B26-聯(lián)苯菊酯、F74-PHENPROPIDINE、I13-吡蟲啉、I26-種菌唑、M17-METOMYL、M31-精甲霜靈、P61-精甲霜靈、S13-精異丙甲草胺、T12-噻苯達唑、T39-特丁嗪、T70-唑蟲酰胺和Z04-苯酰菌胺。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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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X]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CAC/MRL 1 農(nóng)藥最大殘留限量(MRL)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 ]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X] 否 原因: 巴西的最大殘留限量根據(jù)符合國際最佳實踐的科學方法而制定。各國通常根據(jù)適用于本地區(qū)的《良好農(nóng)業(yè)規(guī)范》(GAP)制定最大殘留限量。由于有害生物、疾病和環(huán)境因素不同,各生產(chǎn)地區(qū)和國家的農(nóng)藥使用模式也不盡相同。這意味著巴西對食品中農(nóng)用化學品最大殘留限量的標準可能與食典委的標準有所不同。但是,當一種產(chǎn)品的農(nóng)用化學品最大殘留限量不符合巴西的最大殘留限量但符合食典委標準時,也可以進口,前提是風險評估的結果未表明該產(chǎn)品對巴西消費者存在不可接受的風險。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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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擬批準日期:
待咨詢期結束后確定。 擬公布日期: 待咨詢期結束后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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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擬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待咨詢期結束后確定。
[ ] 貿(mào)易促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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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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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巴西國家衛(wèi)生監(jiān)督局(ANVISA)國際事務咨詢處( AINTE),電話:+(55 61) 3462 5402/5404/5406 電子郵箱:rel@anvisa.gov.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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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巴西國家衛(wèi)生監(jiān)督局(ANVISA)國際事務咨詢處( AINTE),電話:+(55 61) 3462 5402/5404/5406 電子郵箱:rel@anvisa.gov.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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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巴西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3-02-17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2023年2月9日第1143號決議草案。 |
內(nèi)容簡述:
本決議草案擬將以下活性成分列入《農(nóng)藥、家庭清潔產(chǎn)品和木材防腐劑的活性成分專題清單》,該清單于2021年10月19日由《巴西官方公報》(DOU-Diário Oficial da Uni?o)第103號規(guī)范指令公布:B26-聯(lián)苯菊酯、F74-PHENPROPIDINE、I13-吡蟲啉、I26-種菌唑、M17-METOMYL、M31-精甲霜靈、P61-精甲霜靈、S13-精異丙甲草胺、T12-噻苯達唑、T39-特丁嗪、T70-唑蟲酰胺和Z04-苯酰菌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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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巴西國家衛(wèi)生監(jiān)督局(ANVISA)國際事務咨詢處( AINTE),電話:+(55 61) 3462 5402/5404/5406 電子郵箱:rel@anvisa.gov.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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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巴西國家衛(wèi)生監(jiān)督局(ANVISA)國際事務咨詢處( AINTE),電話:+(55 61) 3462 5402/5404/5406 電子郵箱:rel@anvisa.gov.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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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巴西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3-02-17如下信息: |
本決議草案擬將以下活性成分列入《農(nóng)藥、家庭清潔產(chǎn)品和木材防腐劑的活性成分專題清單》,該清單于2021年10月19日由《巴西官方公報》(DOU-Diário Oficial da Uni?o)第103號規(guī)范指令公布:B26-聯(lián)苯菊酯、F74-PHENPROPIDINE、I13-吡蟲啉、I26-種菌唑、M17-METOMYL、M31-精甲霜靈、P61-精甲霜靈、S13-精異丙甲草胺、T12-噻苯達唑、T39-特丁嗪、T70-唑蟲酰胺和Z04-苯酰菌胺。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巴西國家衛(wèi)生監(jiān)督局(ANVISA)國際事務咨詢處( AINTE),電話:+(55 61) 3462 5402/5404/5406 電子郵箱:rel@anvisa.gov.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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