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美國 |
2. | 負責機構: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5. |
通報標題:評估日本口蹄疫疫情風險分析可提供通知(文案號:APHIS-2010-0077)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應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2.08 如下信息: 確定日本口蹄疫疫情的通知(文案號:APHIS-2010-0077) 美動植物衛(wèi)生檢驗局公布我們針對日本口蹄疫疫情的決定。根據(jù)我們前通知供公眾評議的評估報告,本局局長確定日本已消除口蹄疫病。因此, 可能要回復進口日本整塊無骨牛肉。因日本海綿狀腦病、傳統(tǒng)豬瘟和豬水皰病疫情,仍禁止其它反芻動物肉及肉副產(chǎn)品及鮮豬肉或活反芻動物及活豬的進口。本通知提供英文:“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2-08-02/html/2012-18814.htm”; 聯(lián)邦紀事第77冊,149號(2012年8月2日星期四),46016-46022頁。這是繼2011年7月26日聯(lián)邦紀事(76 FR 44503-44504, 文案號:APHIS-2010-0077)公布一通知后采取的措施,該通知宣布可提供一份“APHIS日本口蹄疫病評估”文件供審議。 本評估對疫病暴發(fā)期間和之后發(fā)生的事件進行檢驗,藏匿口蹄疫病毒的日本活生畜及畜產(chǎn)品風險進行評估。 我們曾表明,此評估為確定是否將日本重新納入口蹄疫無疫區(qū)名單,及納入口蹄疫和牛瘟無疫區(qū)考慮名單,但對出口美國反芻動物肉、豬肉及其它畜產(chǎn)品予以附加限制奠定基礎。我們曾將該評估提交公眾評議,為期60天,截止日期為2011年9月26日。截止該日期,我們曾收到2份評議。 本決定于2012年8月17日生效。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nèi)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10.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11. | 擬生效日期: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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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2.08 如下信息: 確定日本口蹄疫疫情的通知(文案號:APHIS-2010-0077) 美動植物衛(wèi)生檢驗局公布我們針對日本口蹄疫疫情的決定。根據(jù)我們前通知供公眾評議的評估報告,本局局長確定日本已消除口蹄疫病。因此, 可能要回復進口日本整塊無骨牛肉。因日本海綿狀腦病、傳統(tǒng)豬瘟和豬水皰病疫情,仍禁止其它反芻動物肉及肉副產(chǎn)品及鮮豬肉或活反芻動物及活豬的進口。本通知提供英文:“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2-08-02/html/2012-18814.htm”; 聯(lián)邦紀事第77冊,149號(2012年8月2日星期四),46016-46022頁。這是繼2011年7月26日聯(lián)邦紀事(76 FR 44503-44504, 文案號:APHIS-2010-0077)公布一通知后采取的措施,該通知宣布可提供一份“APHIS日本口蹄疫病評估”文件供審議。 本評估對疫病暴發(fā)期間和之后發(fā)生的事件進行檢驗,藏匿口蹄疫病毒的日本活生畜及畜產(chǎn)品風險進行評估。 我們曾表明,此評估為確定是否將日本重新納入口蹄疫無疫區(qū)名單,及納入口蹄疫和牛瘟無疫區(qū)考慮名單,但對出口美國反芻動物肉、豬肉及其它畜產(chǎn)品予以附加限制奠定基礎。我們曾將該評估提交公眾評議,為期60天,截止日期為2011年9月26日。截止該日期,我們曾收到2份評議。 本決定于2012年8月17日生效。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nèi)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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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2.08 如下信息: 確定日本口蹄疫疫情的通知(文案號:APHIS-2010-0077) 美動植物衛(wèi)生檢驗局公布我們針對日本口蹄疫疫情的決定。根據(jù)我們前通知供公眾評議的評估報告,本局局長確定日本已消除口蹄疫病。因此, 可能要回復進口日本整塊無骨牛肉。因日本海綿狀腦病、傳統(tǒng)豬瘟和豬水皰病疫情,仍禁止其它反芻動物肉及肉副產(chǎn)品及鮮豬肉或活反芻動物及活豬的進口。本通知提供英文:“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2-08-02/html/2012-18814.htm”; 聯(lián)邦紀事第77冊,149號(2012年8月2日星期四),46016-46022頁。這是繼2011年7月26日聯(lián)邦紀事(76 FR 44503-44504, 文案號:APHIS-2010-0077)公布一通知后采取的措施,該通知宣布可提供一份“APHIS日本口蹄疫病評估”文件供審議。 本評估對疫病暴發(fā)期間和之后發(fā)生的事件進行檢驗,藏匿口蹄疫病毒的日本活生畜及畜產(chǎn)品風險進行評估。 我們曾表明,此評估為確定是否將日本重新納入口蹄疫無疫區(qū)名單,及納入口蹄疫和牛瘟無疫區(qū)考慮名單,但對出口美國反芻動物肉、豬肉及其它畜產(chǎn)品予以附加限制奠定基礎。我們曾將該評估提交公眾評議,為期60天,截止日期為2011年9月26日。截止該日期,我們曾收到2份評議。 本決定于2012年8月17日生效。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nèi)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1. | 通報成員:美國 |
2. | 負責機構: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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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評估日本口蹄疫疫情風險分析可提供通知(文案號:APHIS-2010-0077)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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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zhì)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11.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12. | 擬生效日期: |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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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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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2.08 如下信息:
確定日本口蹄疫疫情的通知(文案號:APHIS-2010-0077) 美動植物衛(wèi)生檢驗局公布我們針對日本口蹄疫疫情的決定。根據(jù)我們前通知供公眾評議的評估報告,本局局長確定日本已消除口蹄疫病。因此, 可能要回復進口日本整塊無骨牛肉。因日本海綿狀腦病、傳統(tǒng)豬瘟和豬水皰病疫情,仍禁止其它反芻動物肉及肉副產(chǎn)品及鮮豬肉或活反芻動物及活豬的進口。本通知提供英文:“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2-08-02/html/2012-18814.htm”; 聯(lián)邦紀事第77冊,149號(2012年8月2日星期四),46016-46022頁。這是繼2011年7月26日聯(lián)邦紀事(76 FR 44503-44504, 文案號:APHIS-2010-0077)公布一通知后采取的措施,該通知宣布可提供一份“APHIS日本口蹄疫病評估”文件供審議。 本評估對疫病暴發(fā)期間和之后發(fā)生的事件進行檢驗,藏匿口蹄疫病毒的日本活生畜及畜產(chǎn)品風險進行評估。 我們曾表明,此評估為確定是否將日本重新納入口蹄疫無疫區(qū)名單,及納入口蹄疫和牛瘟無疫區(qū)考慮名單,但對出口美國反芻動物肉、豬肉及其它畜產(chǎn)品予以附加限制奠定基礎。我們曾將該評估提交公眾評議,為期60天,截止日期為2011年9月26日。截止該日期,我們曾收到2份評議。 本決定于2012年8月17日生效。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nèi)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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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美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12-08-06如下信息: |
應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2.08 如下信息: 確定日本口蹄疫疫情的通知(文案號:APHIS-2010-0077) 美動植物衛(wèi)生檢驗局公布我們針對日本口蹄疫疫情的決定。根據(jù)我們前通知供公眾評議的評估報告,本局局長確定日本已消除口蹄疫病。因此, 可能要回復進口日本整塊無骨牛肉。因日本海綿狀腦病、傳統(tǒng)豬瘟和豬水皰病疫情,仍禁止其它反芻動物肉及肉副產(chǎn)品及鮮豬肉或活反芻動物及活豬的進口。本通知提供英文:“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2-08-02/html/2012-18814.htm”; 聯(lián)邦紀事第77冊,149號(2012年8月2日星期四),46016-46022頁。這是繼2011年7月26日聯(lián)邦紀事(76 FR 44503-44504, 文案號:APHIS-2010-0077)公布一通知后采取的措施,該通知宣布可提供一份“APHIS日本口蹄疫病評估”文件供審議。 本評估對疫病暴發(fā)期間和之后發(fā)生的事件進行檢驗,藏匿口蹄疫病毒的日本活生畜及畜產(chǎn)品風險進行評估。 我們曾表明,此評估為確定是否將日本重新納入口蹄疫無疫區(qū)名單,及納入口蹄疫和牛瘟無疫區(qū)考慮名單,但對出口美國反芻動物肉、豬肉及其它畜產(chǎn)品予以附加限制奠定基礎。我們曾將該評估提交公眾評議,為期60天,截止日期為2011年9月26日。截止該日期,我們曾收到2份評議。 本決定于2012年8月17日生效。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nèi)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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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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