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美國 |
2. | 負責機構: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5. |
通報標題:根據(jù)2002年的公共衛(wèi)生安全及反生物恐怖活動及反應行動法,對人類或動物消費的食品實施行政扣留。(30頁,提供英文)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應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3.02 如下信息: 供人或動物消費用食品行政扣留令的適用標準, 最終規(guī)定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發(fā)布一項最終法規(guī),不加修改地批準公布于2011年5月5日聯(lián)邦紀事(76 FR 25538)的,標題為“供人或動物消費用食品行政扣留令的適用標準”的臨時最終法規(guī)(IFR)。該最終法規(guī)確認IFR按FDA食品安全現(xiàn)代化法案要求對人或動物用食品行政扣留標準的修改。根據(jù)新標準,如有理由認為一種食品摻假或偽造,F(xiàn)DA可下達行政扣押令。本最終法規(guī)對IFR規(guī)定的法規(guī)要求未做任何修改。應對IFR進行評議的請求,最終法規(guī)還回復了提交的評議。最終法規(guī)的通知公布于2013年2月5日的聯(lián)邦紀事, 78 FR 7994,另可查詢: 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3-02-05/pdf/2013-02497.pdf.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本法規(guī)于2013年2月5日生效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10.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11. | 擬生效日期: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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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3.02 如下信息: 供人或動物消費用食品行政扣留令的適用標準, 最終規(guī)定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發(fā)布一項最終法規(guī),不加修改地批準公布于2011年5月5日聯(lián)邦紀事(76 FR 25538)的,標題為“供人或動物消費用食品行政扣留令的適用標準”的臨時最終法規(guī)(IFR)。該最終法規(guī)確認IFR按FDA食品安全現(xiàn)代化法案要求對人或動物用食品行政扣留標準的修改。根據(jù)新標準,如有理由認為一種食品摻假或偽造,F(xiàn)DA可下達行政扣押令。本最終法規(guī)對IFR規(guī)定的法規(guī)要求未做任何修改。應對IFR進行評議的請求,最終法規(guī)還回復了提交的評議。最終法規(guī)的通知公布于2013年2月5日的聯(lián)邦紀事, 78 FR 7994,另可查詢: 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3-02-05/pdf/2013-02497.pdf.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本法規(guī)于2013年2月5日生效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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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3.02 如下信息: 供人或動物消費用食品行政扣留令的適用標準, 最終規(guī)定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發(fā)布一項最終法規(guī),不加修改地批準公布于2011年5月5日聯(lián)邦紀事(76 FR 25538)的,標題為“供人或動物消費用食品行政扣留令的適用標準”的臨時最終法規(guī)(IFR)。該最終法規(guī)確認IFR按FDA食品安全現(xiàn)代化法案要求對人或動物用食品行政扣留標準的修改。根據(jù)新標準,如有理由認為一種食品摻假或偽造,F(xiàn)DA可下達行政扣押令。本最終法規(guī)對IFR規(guī)定的法規(guī)要求未做任何修改。應對IFR進行評議的請求,最終法規(guī)還回復了提交的評議。最終法規(guī)的通知公布于2013年2月5日的聯(lián)邦紀事, 78 FR 7994,另可查詢: 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3-02-05/pdf/2013-02497.pdf.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本法規(guī)于2013年2月5日生效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1. | 通報成員:美國 |
2. | 負責機構: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5. |
通報標題:根據(jù)2002年的公共衛(wèi)生安全及反生物恐怖活動及反應行動法,對人類或動物消費的食品實施行政扣留。(30頁,提供英文)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應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3.02 如下信息: 供人或動物消費用食品行政扣留令的適用標準, 最終規(guī)定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發(fā)布一項最終法規(guī),不加修改地批準公布于2011年5月5日聯(lián)邦紀事(76 FR 25538)的,標題為“供人或動物消費用食品行政扣留令的適用標準”的臨時最終法規(guī)(IFR)。該最終法規(guī)確認IFR按FDA食品安全現(xiàn)代化法案要求對人或動物用食品行政扣留標準的修改。根據(jù)新標準,如有理由認為一種食品摻假或偽造,F(xiàn)DA可下達行政扣押令。本最終法規(guī)對IFR規(guī)定的法規(guī)要求未做任何修改。應對IFR進行評議的請求,最終法規(guī)還回復了提交的評議。最終法規(guī)的通知公布于2013年2月5日的聯(lián)邦紀事, 78 FR 7994,另可查詢: 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3-02-05/pdf/2013-02497.pdf.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本法規(guī)于2013年2月5日生效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11.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12. | 擬生效日期: |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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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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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美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13-02-08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根據(jù)2002年的公共衛(wèi)生安全及反生物恐怖活動及反應行動法,對人類或動物消費的食品實施行政扣留。(30頁,提供英文) |
內容簡述:
應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3.02 如下信息:
供人或動物消費用食品行政扣留令的適用標準, 最終規(guī)定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發(fā)布一項最終法規(guī),不加修改地批準公布于2011年5月5日聯(lián)邦紀事(76 FR 25538)的,標題為“供人或動物消費用食品行政扣留令的適用標準”的臨時最終法規(guī)(IFR)。該最終法規(guī)確認IFR按FDA食品安全現(xiàn)代化法案要求對人或動物用食品行政扣留標準的修改。根據(jù)新標準,如有理由認為一種食品摻假或偽造,F(xiàn)DA可下達行政扣押令。本最終法規(guī)對IFR規(guī)定的法規(guī)要求未做任何修改。應對IFR進行評議的請求,最終法規(guī)還回復了提交的評議。最終法規(guī)的通知公布于2013年2月5日的聯(lián)邦紀事, 78 FR 7994,另可查詢: 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3-02-05/pdf/2013-02497.pdf.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本法規(guī)于2013年2月5日生效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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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3.02 如下信息: 供人或動物消費用食品行政扣留令的適用標準, 最終規(guī)定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發(fā)布一項最終法規(guī),不加修改地批準公布于2011年5月5日聯(lián)邦紀事(76 FR 25538)的,標題為“供人或動物消費用食品行政扣留令的適用標準”的臨時最終法規(guī)(IFR)。該最終法規(guī)確認IFR按FDA食品安全現(xiàn)代化法案要求對人或動物用食品行政扣留標準的修改。根據(jù)新標準,如有理由認為一種食品摻假或偽造,F(xiàn)DA可下達行政扣押令。本最終法規(guī)對IFR規(guī)定的法規(guī)要求未做任何修改。應對IFR進行評議的請求,最終法規(guī)還回復了提交的評議。最終法規(guī)的通知公布于2013年2月5日的聯(lián)邦紀事, 78 FR 7994,另可查詢: 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3-02-05/pdf/2013-02497.pdf.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本法規(guī)于2013年2月5日生效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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