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0日,歐亞經濟委員會在其官方公報發(fā)布第2020/225/AD17R2號公告,依據歐亞經濟委員內部市場保護司2020年7月17日第10號決議,對原產于中國的帶固定和可旋轉刀片、最高功率可達250馬力的履帶式推土機(俄語:гусеничные бульдозеры с неповоротным и поворотным отвалом мощностью до 250 л.с)啟動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涉案產品的稅號為8429110090。
2014年7月2日,歐亞經濟聯盟對原產于中國的履帶式推土機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2015年11月12日,依據歐亞經濟委員內部市場保護司2015年11月10日第148號決議,歐亞經濟聯盟決定自2015年12月12日起對中國涉案產品征收9.65%~44.65%反傾銷稅。依據歐亞經濟委員內部市場保護司2018年11月20日第188號決議,歐亞經濟聯盟決定自2018年12月23日起,將中國卡特彼勒(青州)有限公司Caterpillar(Qingzhou) Ltd的反傾銷稅調整為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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