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12月
22日,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了
2011/884/EU號決議,決定對進入歐盟市場的中國大米產品加強管制。這一決定引發(fā)了歐洲公眾對中國大米制品可能受到未經批準的轉基因物質污染的擔憂。
轉基因食物在歐盟是受到嚴密監(jiān)管的。1829/2003號法規(guī)規(guī)定,未經嚴格的審批程序批準,所有轉基因食品或飼料都不允許進入歐盟市場。所有被批準進入市場的產品必須進行自我申明:絕不含對人類、動物的健康或者環(huán)境安全有害的物質,并且絕對不誤導消費者或使用者。
2006年9月,英國、法國和德國相繼發(fā)現來自中國的大米中含有未經批準的轉基因物質Bt63,隨即立刻報告給歐洲食品和飼料快速預警系統(tǒng)(RASFF)。自此之后,中國出口的大米就一直處于委員會關注的焦點。盡管中國政府聲稱已經采取措施,告知歐盟無需擔憂從中國進口的大米產品中含有未經批準的轉基因物質,但關于Bt 63物質的警報頻頻拉響。
由于不斷有預警出現,且據報道中國相關部門未給出足夠保證,歐盟委員會最初決定采用2008/289/EC號決定。該決定提出了對中國進口大米的應急措施,要求進口商在進口前,應向有檢測能力的歐盟成員國的官方組織提供大量分析報告,證明所進口的原產于中國的大米制品未被Bt63污染。同時,除了其它任務,所有歐盟成員國都應隨機取樣并分析即將進入或已經進入本國市場的大米制品。
2010年,德國連續(xù)向歐洲食品和飼料快速預警系統(tǒng)報告了幾起預警,擔憂還有幾樣未經批準的轉基因大米,即科豐6號(Kefeng 6)和克螟稻1號(KMD1)。之后,委員會再次向中國政府發(fā)出通報。同時,歐盟食品和獸醫(yī)辦公室(FVO)在2008年和2011年到中國大陸進行了檢查,得出了以下結論:鑒于給中國大陸的大米制品帶來污染的轉基因大米的程度、種類,數量還無法確定,這意味著歐洲的消費者將面臨巨大的風險。
因此,委員會決定加強2008/289/EC號決定中的措施,防止任何受到轉基因物質污染的制品流入歐洲市場。于是,2011/884/EU號決議替代了之前的2008/289/EC號決定,該決定擴大了措施的范圍,由之前僅針對Bt63物質擴大到針對所有在中國大米制品內找到的轉基因物質。各成員國在歐盟食品安全及動物健康常任委員會的會議上通過了此項決議。
中國的銷售商必須注意,新的規(guī)定仍然要求對來自中國大陸的大米制品提交分析報告。除此之外,還有以下措施:
各成員國將加強監(jiān)管,對源自中國的大米制品提高抽批分析率至100%,即批批抽查分析。
食品和飼料的經銷商應估計貨物大約到達的日期,時間,到貨地點,并提前報告。
新的強制性取樣和分析篩查制度要求大宗貨物或預包裝食品和飼料抽取送實驗室的樣品應為2.5公斤,但對于已加工的食品和飼料可以減少到500克。
新規(guī)定要求,在歐盟成員國指定的官方實驗室檢驗之前,該產品應由原產地的中國國家質檢總局指定的實驗室預先進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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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決議涵蓋的產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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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的外殼中含米的(去麩的或未去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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糙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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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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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漿和米類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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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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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狀米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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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淀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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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的配餐;
該決議將于2012年1月12日開始執(zhí)行。各經銷商可通過以下網址閱讀該決議的具體內容: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1:343:0140:0148:EN: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