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SC發(fā)布嬰兒床的強制性標準提案16 CFR 1219和122
信息來源:技術壁壘資源網(wǎng) 發(fā)布日期:2010-07-05 閱讀:740次
CPSIA第104(b)條要求,CPSC應研究和制定耐用性育兒產(chǎn)品的安全標準。截至目前2010年7月1日,CPSC已經(jīng)發(fā)布了嬰兒學步車的強制性標準16 CFR 1216、嬰兒浴椅的標準草案16 CFR 1215、幼兒床的標準草案16 CFR 1217、搖籃的標準草案16 CFR 1218。2010年6月30日,CPSC提出了全尺寸嬰兒床和非全尺寸嬰兒床的強制性標準提案16 CFR 1219和1220,以征求公眾意見(pdf)。
美國現(xiàn)有嬰兒床的法規(guī)是16 CFR 1508(全尺寸嬰兒床)和16 CFR 1509(非全尺寸嬰兒床),分別于1973年和1976年發(fā)布,此后進行了多次修訂。在自愿性標準方面,全尺寸嬰兒床是ASTM F1169,非全尺寸嬰兒床是ASTM F406,兩個標準的最新版都是2010年發(fā)布的。ASTM F1169和ASTM F406都已經(jīng)分別包含了16 CFR 1508和16 CFR 1509的要求,并提出了其他更嚴格性能要求。
在ASTM F1169中,嬰兒床側鎖測試和床墊支撐垂直測試之間,要重新擰緊螺絲,但是新的提案16 CFR 1219將不再要求重新擰緊。其他要求則基本上與ASTM F1169相同。
非全尺寸嬰兒床16 CFR 1220則在ASTM F406的基礎上,提出了5點修改建議,包括床墊支撐垂直沖擊循環(huán)測試、側邊沖擊測試、可移動側鎖測試、結構測試的順序、對絲網(wǎng)/織物類圍欄另行制定標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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