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0日,美國商務部發(fā)布公告稱,應Archer Daniels Midland Company、Cargill, Incorporated和Tate & Lyle Ingredients Americas LLC于2016年10月5日提交的撤訴申請,美國商務部決定取消本次對華檸檬酸和檸檬酸鹽(Citric Acid and Certain Citrate Salts)的反補貼行政復審。
2008年5月12日,美國商務部對原產于中國的檸檬酸及檸檬酸鹽進行反補貼立案調查,2009年4月13日,美國商務部發(fā)布公告,對進口自中國的檸檬酸及檸檬酸鹽作出反補貼終裁,涉案產品海關編碼為2918.14.0000、2918.15.1000等。2016年7月7日,美國商務部進行本次反補貼行政復審立案調查,本次行政復審調查期為2015年1月1日~2015年 12月31日。